
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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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法医鉴定,价格评估鉴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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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是书写人书写习惯的反映,是书写动作运动的产物。笔迹鉴定是基于对检材与样本、检材与检材的笔迹特征的比较,从而发现和确定两者笔迹特征的异同(符合或差异)及其性质(本质的或非本质的),并进而作出是否同一人书写习惯反映的推论。其中“差异点”是指检材与样本、检材与检材之间笔迹特征的不同方面。事实上,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同一人在不同时期或通过不同方式形成的笔迹。







证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还特别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由此可见,对需要鉴定的事项,应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通过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等程序来完成。


既往鉴定情况:如已经鉴定过的,提供过去的鉴定文书,供鉴定人了解情况,启动相应的鉴定程序。检材(需鉴定的文书):尽量提供原件。样本(供比对文书):尽量提供原件。笔迹鉴定除让当事人当庭书写外,同时注意收集留有被鉴定人签名和字迹的笔录、送达回证及案前书写材料,主要用于固定检材的形成过程,使鉴定更具针对性,同时对于之后的证据采信也会起作用。



王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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